揭开我市教育系统学生“托管”的遮羞布。
今天,珠山区公安局周路口派出所终于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致七小学生江梓誉死亡的罪魁,班主任曾智敏实行了正式逮捕,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批捕说明中使用了“托管补课”之词。在我市,许多失德老师假托管之名,行补课敛财之实,己是普遍存在的不争之事实。
先说托管,它必须是有资质有监管部门有审批手续的。它实行有偿收费服务,而且收费高得离谱,却不实行企业登记,逃避工商、税务部门的监管。退一万步说,这种托管如属于非赢利性的公益组织,也应当作为非企民间组织,向区级民政部门申报,取得合法身份并接受监管。但在我市,这种所谓托管机构,遍布全市大街小巷,尤其学校周边的许多民居及闲置库房屋舍,都被各中、小学尤其是小学老师租赁,稍加改造就作为非法经营的场所。这么普遍的现象,各学校、各教育主管部门、各级教育部门的领导,难道他们不食人间烟火?不晓民间世事?非也!为何他们放之任之?为避嫌为逃责,学校及各级教育部门都曾发布红头文件,大会小会强调过,但从没有哪个单位、领导认真过、追查过。细究起来,源远流长。有体制的原因,更有共同的利益。
再说补课,可以武断地说:全市所有的学生托管机构,都是无德无良的“人民教师”们,借托管为名,行补课敛财之实。这些缺德老师,上课不认真传经布道,更别谈因材施教,参加补课的才讲重点难点,才会个别指导。少数学生因经济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补课,老师各种招数都会使出:或后调座位,或考试时判低分,或课堂训斥,或无端受罚受羞侮,或直接约谈向家长施压……反正,补课的学生在考试前基本都复习训练了试题,一般都能考个优良优秀,不补课的学生们多数都考不及格。在此胁迫下,作为家长,虽然都怨声载道,但为了孩子的前途,只能乖乖就范。以被逮捕的七小班主任曾智敏为例:全班学生50人,即有36名学生参加了托管补课。以每人每月平均800元计(一般收费为600一1200元/月),每月所谓托管收费就有28800元之多。暴利让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们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无辜的学生们成了魔鬼附身的老师们的敛财工具。
这就是景德镇市中小学校学生托管补课的黑幕。七小学生江梓誉的惨死,揭开了这重黑幕的一角。希望政府及各监管部门,严历追查我市普遍存在的学生非法托管补课敛财现象,坚决整顿严肃追责。并且追求七小免去校长职务,革职景德镇市教育局长职务,才可平复全市家长心中的内心愤怒与不满。所有全市家长一律转发,直至转到贪官贪职人员下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