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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还给孩子们一片安宁的校园生活

     萍乡市安源区  联星学校  八年级  李钰洋  指导老师:宋芳
 
   校园,我们学习的乐园、成长的摇篮,我们每一位学生都渴望能在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中健康的成长、愉快的学习。然而,近些年来原本和平安宁的校园也时常出现不和的音符。也许是因为一个误会,有些人恶语相加;也许是一次无意的失误,有人甚至挥起了拳头……这些现象在如今的校园中处处可见,发生的频率不断增加,正是因为这样,一个全新的名词诞生了“校园暴力。”
 
   也许很多老一辈的人没有听过这个词语,这是正常的。因为在他们那个年代根本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也就自然没有这个词语。但现在和以往不同,“校园暴力”这个词语,可谓是人尽皆知。但你们真的知道“校园暴力”是什么吗?可能有的人会说“不就是学校内及学校周边发生的学生之间的斗殴事件嘛?”的确如此,但我认为,这只是对“校园暴力”一个片面的理解。那么问题来了,到底什么才是“校园暴力”呢?
 
  “校园暴力”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或因口角争纷、意见不同等原因所引起的校园欺凌事件。这种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一般为欺负、侮辱他人人格尊严或令他人心灵及肉体上受到痛苦。
 
   可能会有很多人认为,在学校因为意见不和等原因发生此类事件是很正常的。不,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校园是未成年人生活的主要场所,无论是家长还是学生都希望学校没有不正之风来扰乱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但为什么这种现象会出现且频率如此之高呢?那么这就涉及到了现在大多青少年的性格特点,大多为脾气暴躁、不会控制情绪、常因小事大动干戈。因此造成严重后果。我希望社会能对“校园暴力”这一严重情况做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并且制定出相关的法律,还给孩子们一片安宁的校园生活。如果以上说辞并没有让您意识到“校园暴力”的恶劣性,那么下面我将用真实的事例向您展示“校园暴力”的恶劣性。
 
     2011年5月17日,某地区初三年3班的蔡某、初二年2班的林某向该校初一年3班的许某索要香烟未果,则召集校外青年白某、黄某等人殴打白某至伤,送医院治疗,经校方保卫处与该村村委协调,赔偿医药费约1800元。你们认为用1800余元买一根香烟划算嘛?如果您仍为看到事件的恶劣性,请看下一条事例。
 
   某地初三年许某与魏某因小事发生口角,蔡某为小妹(认的)许某找魏某说理,并要求魏某当众向许某赔礼道歉,魏某不接受。2012年5月23日23时许,许某与蔡某及其同伙一同前往魏某所住的203室打架,由于灯光较暗,魏某被蔡某刺伤眼部,后到相关医院进行治疗住院38天,仍未医好受伤的眼睛,左眼视力仅剩0.03。在校方保卫处、当地派出所的取证、协调下,双方家长经过一年多的索赔、反索赔未果,后魏某一纸诉状将蔡某等人告上了人民法院,在双方都身心疲惫后,蔡某等人一同赔偿魏某100000元。就因一点小事所导致魏某左眼终身伤残,这真的值得嘛?最令人感到气愤与痛惜的是因为这些小事竟然有人为此丢失了性命。
  
   2017年4月28日14时许(下午第一节课后),上栗县金山镇白鹤中学九年级学生谭某、黄某、叶某因在食堂小卖部买水后辱骂了该校八年级学生朱某,后该八年级学生因心身憎恨,召集校外等10多名社会青年,使用管制刀具将谭某、黄某、叶某捅伤。校方发现时立刻将负伤的三人送至医院进行抢救并对肇事人员进行控制。负伤的三人中,谭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叶某、黄某经医院抢救已无生命危险。经当地公安局与人民法院判决,死亡学生家属获得赔偿80余万元,行凶者朱某因未满14岁被送入了少管所。这血淋淋的代价不得不让我们对“校园暴力”引起高度重视啊!
 
   同学们,如果有一天你遭到了校园欺凌,你会怎么办?你是胆小的不敢声张还是大胆的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我希望所有人都不要选择前者。选择前者就相当于不珍爱自己的生命。生命很宝贵,因为对于这个地球上绝大多数物种来说,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失去就无法复生,所以我们必须去珍惜去保护他,所以当我们的生命健康受到伤害时,我们一定要勇敢的利用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
 
   人心齐,泰山移。这一句话适用于每一件事,每一个人,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携起手来于“校园暴力”做斗争,不管时间长短,只要大家齐心消除“校园暴力”在不久的将来,“校园暴力”这个词会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孩子们也能重新得到属于他们的那一片安宁的校园生活。
  让我们一同努力,驱散笼罩在校园上空的黑暗吧!

 

 

     萍乡市  安源区   联星学校   八年级   作者:李鈺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