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报道,教育部正在制订法制教育大纲,要在中小学设置法制教育课程。依宪治国,法律意识从娃娃抓起也算是教育部的高瞻远瞩了。不过在我们小时候读书的时候有门课叫《法律常识》,整个把逻辑思维比较强的自己给弄晕了。如果说数学课程被大家诟病“掐头去尾留中间”。那么当年的《法律常识》课程更直接了,没头没尾还不知道中间以后变不变。我们不知道法律条文为什么这样制定,甚至很多不合理的条文,也不知道为什么在社会中执法环节见到的和课本上的不一样。总之是一头雾水,几乎每次法律常识考试都不及格。
那么这次《法制教育大纲》的制定是否能够突出法理,而不是呆板的法律条文呢?为什么要强调在基础教育阶段关于法制教育要强调法理呢?
首先,从教育的角度来说,教育部门依然是以教育为中心,这门课能否对于学生的成长有帮助是必须要考虑的。而法律,是一门逻辑思维要求比较高的学科。如果教育部再像过去的《法律常识》那样以了解和宣传法律为目的的话,那只能给学生带来更多的困惑。
其次,法律本身就面临着实际情况的变更而不断修正,如果以记忆为主学习法律知识的话,未来法律修正很难得到当前学生也就是未来社会栋梁们的理解
再次,法律的执法环节是否跟得上。执法不严,在国内并非是什么新鲜事,选择性执法也是正常现象。那么法律教育课程的严肃性和执法环节的随意性甚至腐败,这些事情不要认为能够让学生完全屏蔽,这种矛盾,对学生的成长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很容易让学生走向极端——完全不相信法律、法律都是假的。
所以在《法制教育大纲》制定的时候,我们需要法理的理解,我们需要而且比数学更需要知道每一条法律制定的来龙去脉以及实际背景。只有把法理讲清楚了,学生学习起来也轻松了,记忆的也清楚了,对法律的从制订到执行的各个环节都明白了,甚至可以主动参与到法律制订等公众事务,会极大提高学生的参与社会事务主动性和创造性。
不过,由于法律的逻辑性比较强,法理更是很难解释清楚的东西,不说是学贯中西、博古通今吧,至少需要编写《法制教育大纲》的“专家”们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至少能够自圆其说吧。
不过这个事情或许是对教育部的逻辑思维能力的一个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