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中提到,政府、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要共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机制。这当中,首当其冲就是各地政府。作为人口净流入地区的城市管理者,如何有效调配各方资源,应对日益增加的城市留守儿童群体,而劳动力输出地区的县、乡、村,又该怎样为外出打工者的子女提供日常保障,以及必要时是否能建立更为系统化的中央、省市及乡镇三级统筹,在财政投入、政策扶持、政府资源与民间慈善之间的协调组织等方方面面,还需尽快形成具有可行性的执行方案。
更为关键的是,激活更多的权利所指向的改革还要加速。这包括以居住证为主导的户籍改革增添更多权利干货,尤其是一线大城市对于外来打工者的权利保障更充分,从幼儿园、小学公办学位更多份额分配给孩子,异地中考、高考举措的落地,再到对外来打工者子女的医疗保险、报销各个环节的完善,都有助于孩子们尽快融入城市。
同时,实现城市社工、义工服务与社区管理的有效对接,为外来打工家庭建立“大数据”档案,尤其是随迁子女的相关情况记录,以便于提供更日常化的各项服务;把以往碎片化、原子化的外来打工家庭,组建成一个个相对闭环的自助与共助微系统。
在乡村,则要依靠地方政府对外出打工家庭进行更广泛和细化的人员登记,为孩子建立“成长照料档案”。同时,也要考量如何依靠乡村千百年传承的宗族、同乡照应习俗,通过恢复乡村亲情、血缘纽带关系,实现村组内部的互助生态。这就是现代社会的乡村自治,从而让孩子们获得和土地一样广阔的成长空间。
留守儿童的际遇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也必然要从时代变革中寻求突围动力。中央已经明确提出减少留守儿童的改革时间表,现在最需要来自于执行层面的全面跟进,让我们的下一代真正摆脱“父母不在、过早凋谢”的悲情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