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份调查数据显示,49.2%的留守儿童在过去一年中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意外伤害。如何守护他们,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关注。
中国每年有近5万名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儿童;2014年一份调查数据显示,49.2%的留守儿童在过去一年中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意外伤害。或许有人还记得4年前的“甘肃校车特大事故”,死亡的20个孩子中绝大多数是留守儿童。仅2013年6月一个月,全国就有15个留守儿童意外溺亡。而这些还只是“不完全统计”。(《新京报》7月13日)
留守儿童易受伤害的案例俯拾皆是,比如,过去一年中,宁夏灵武市一农村12名幼女,被村里幼儿园老师性侵,其中11人为留守儿童。在100多户人家的村庄中,这意味着十分之一的家庭受到伤害。“留守”二字掩盖了许多真相,孩子们年纪小,不懂得“留”更不懂得“守”,只能无奈接受。也不能责怪他们的父母,因为“我抱着砖头,就没法抱你;放下砖头,就没法养你”。很多农民工在外打拼,尚能养家糊口,一旦蜷缩在村里,恐怕生计都成问题。
有人把留守儿童称为“制度性孤儿”,正如有学者所称,留守人口现象根源于城市偏向的发展模式,某种程度上以农村家庭幸福为代价来汲取乡村资源,对农村和农民的生存空间产生挤压,导致乡村的衰败、凋敝与乡村共同体的瓦解,加深了城乡差距。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王尚旭对教育问题感触颇深,他认为“农村与城市的教育差距正在逐渐拉大”。应看到,城市发展有利于带动农村发展,它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渠道,也有利于乡村改善面貌。但这种改变应该更快一些,城市对农民的反哺应该更多一些。
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农村留守儿童目前至少有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占全国儿童21.88%。平均5名儿童中有1名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缺乏健康成长环境,毁的不只是自身前程。揆诸媒体报道,不少犯罪分子都有过留守儿童的经历,他们违法犯罪了,何尝不也是受害者?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说,“要关心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去年,李克强总理在陕西看望农村留守儿童,并与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的父亲通电话,称“你们在外打工不仅给家里增加收入,也给国家作了贡献,你们是国家的功臣”。无论高层还是顶层设计,都极为关注广大留守儿童。如何更好地化解留守儿童的困境,除了开药方,对症下药,也应该关注其疗效如何。最重要的是,留守儿童需要的不只是同情和悲情,真正消除其成长窘境,应把最重要的资源,放在如何改变城乡二元体制,以及让农村获得更多的制度性发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