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老来受尊敬,是人类精神最美好的一种特权。善待老人,助人为乐,这些最朴素的美德不该遗失。当然,让座自觉不是道德绑架出来的,老人的女儿对当事人的指责就不妥当。
5月3日,四川达州八旬老人李某坐动车到成都看病,因为没买到全程座票,老人在南充站被所坐座位主人请了起来,老人想挤着坐被拒,之后一中年男子为老人让了座,老人女儿说:“年轻人应该多学学。”座位主人委屈回道:“坐自己位置错了吗?”
网络调查显示,过半网友认为座位主人没错。诚然,我花钱买的座位凭什么让给陌生人?动车并非公交车,不让座是我的权利。可是,世上不止有法,还有理和情。从法和理上可以不让座,但从情上应该让。毕竟老人年事已高,站久了受不了。何况老人也不是让当事人让出座位,所提要求近乎卑微,挤一挤而已,如果拒绝,未免不近人情。
我们与世界打交道,需要法和理,更需要情。否则,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冷冰冰。比如富人富得流油,穷人嗷嗷待哺,富人宁愿把吃不完的食物扔掉也不给穷人,表面看没错,不违法也不是多么伤天害理,但一定缺少慈悲情怀、缺少对世界的善意。不少富人发达后为何积极参与慈善,不是法律让他们做的,而是他们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到渠成之举。
人生不止有对与错,还有对与更对,所谓更对,就是推己及人的体贴,助人为乐的自觉和与人为善的优雅。比如在街上碰到有人不幸,我们当然可以选择无视,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如果伸出援手,既能利人又能悦己,何乐而不为?同样的逻辑,当事人当然有权利不让座,但若能体谅老人的不易,让她挤一挤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吗?
尊老敬老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所倡导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尽管法律并没有规定那么细,比如动车有座的年轻人该不该给老年人让座,但自古以来,无论公序良俗还是法律法规,都号召大家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具体到此次风波,当事人看到老人白发苍苍、风烛残年,在不怎么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让她挤一挤,很困难吗?谁都会垂垂老矣,需要年轻人帮助,谁的家中也都有年迈老人,一个社会之所以充满希望一定是因为,法理情都发育成熟,守法讲理有人情味,如此,人与人之间就会更融洽。
当然,让座自觉不是道德绑架出来的,老人的女儿对当事人的指责就不妥当。而且,这次的动车不让座风波并非没有解决之道,家人可到餐车就座,或请列车员协调安排。一味指责,只会让人反感。
法国作家司汤达曾言,老来受尊敬,是人类精神最美好的一种特权。善待老人,助人为乐,这些最朴素的美德不该遗失。老年人不卖老,年轻人性纯良,该是多么美好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