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郭宏鹏 实习生温远灏
4月2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景德镇乐平“5·24案”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进行再审。
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本案由江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000年5月23日,乐平市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和同行女子郝强被害。次日,当地公安机关立案,因此被称为“5·24案”。该案在当地引起震动,但案件侦破一直陷入困顿,“破案”时间持续了两年。
2002年5月25日,中店村村民程立和因涉嫌销赃被拘,程立和到案后“交代”了抢劫杀害蒋泽才和轮奸杀害郝强的事实,“同案犯”为同村村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随后,黄、方、程被警方抓获,汪深兵在逃。
此案经乐平市公安局四次补充侦查,2003年7月7日,景德镇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四人死刑,立即执行;2004年1月17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2004年11月18日,景德镇中院重审再次判四人死刑,立即执行。四人对判决不服,再次上诉至江西高院。
2006年5月31日,江西高院终审认为,原判对4人的罪行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改判4 人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具体情况”为何,判决书并未明示。
据江西高院“(2005)赣刑一终字第02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案发当晚“23时许,上述五人在中店村‘无天底’田间小路上发现被害人蒋泽才、郝强,上前索要钱财。被害人不从,争执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强见状逃走,汪深兵追赶。其余四被告人便各持凶器朝蒋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随即五人先后对郝强进行轮奸。为灭口,被告人程发根又找来绳子勒郝颈部,其余四人按住郝,将郝勒死,后抬到附近树林掩埋。为灭迹,次日中午,五人抽签决定顺序后依次持刀将郝碎尸,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处抛散。”
判决后,四人及家属多年坚持申诉,转机出现在2011年。当年12月26日,乐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04年以来发生的十余女性被侵害案、四起命案成功告破,前述四人的同村邻居方林崽被控涉嫌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嫌犯随身携带绳子、斧头和尖刀,从背后突然用绳子勒,致昏迷后实施强奸或猥亵,如遇反抗,则用斧头或尖刀残害,手段残忍。”令警方没想到的是,除了供述官方认定的十余女性被侵害案和四起命案,方林崽还坦白:发生在2000年的“5·24命案”亦系其所为。
尽管警方和检察院认为方林崽说的是假话,但方林崽坚称此案的作案者是自己。2013年10月30日,方林崽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罪一案在景德镇中院开庭审理时,方林崽从庭审开始,多次强调上述案件系其所为,反问为何不查?
相关信息显示,景德镇中院对此情况高度重视,法庭对方林崽的自供依法记录在案。此后,根据景德镇中院建议,公诉机关会同侦查机关正式启动对相关情况的甄别核实工作。一个明显的迹象是,“潜逃”十多年的汪深兵2013年6月14日被抓获,作为四名死缓案犯的“同案犯”,他却于2014年6月19日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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