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4日,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消息,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57件;问责领导干部24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1人,组织处理131人,其他方式问责22人。
今年以来,江西省委坚持以上率下,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省委中心组、省委常委会多次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全省“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今年5月,江西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专题听取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审议了2016年度责任制考核方案,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抓得住抓不住,关键靠书记。前不久,江西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就巡视反馈整改落实问题专题约谈了南昌、九江、上饶等设区市的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省纪委领导还对去年社会评价成绩靠后的3个设区市和3所高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通过约谈紧盯省管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态势,促使他们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据悉,为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江西省各地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把落实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执行换届纪律和选好用好干部、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还充分运用现有的政务信息管理系统、信访举报系统、电子监察平台和社会评价等信息数据,加强对“两个责任”的日常监管和检查考核。
在此基础上,为促进问责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江西正着手制定《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江西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制度,着力构建问责追责的“铁笼子”,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刚性约束和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