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黄一男子为5元钱砸断他人两根肋骨获刑
发布时间:2016-08-02 10:50:35 来源:手机家长学校 作者: 编辑:江新建 关注度:1675
中国江西网讯 龚谷婵、记者苏万昌报道:近日,宜黄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5元扑克牌钱”故意伤害他人案件,判决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5月26日中午,邹某与袁某等人在南货店玩扑克牌,因言语不合,双方发生争执,便停止玩牌。店主要求邹某、袁某将5元钱扑克牌钱先付了。但两人都觉得不应自己付牌钱,继而引发口角。邹某一怒之下,将一条木凳砸向对方,造成其右侧第9、10肋骨骨折,右侧胸腔积液。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且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