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调查表明,多数家长选择送孩子到幼儿园首先是希望幼儿得到生活上的关爱,对于中小班幼儿家长来说尤其如此。其实,家长们对于幼儿园教学的关注也是在保育工作有绝对保障下的诉求。由于幼儿园教育具有生活性的特征,幼儿教师除了教学,对幼儿日常生活的照看也是其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多年来我国幼儿教师职业归属的范畴特性与社会真正承认的功能从未完全统一,这个过程也是“保”“教”不断博弈的过程。
事实上,在幼儿阶段,“生活”“学习”“游戏”无法分割的特征使保育之中有学问。当幼儿教师面临社会的非专业评价,被行业以外的人们标签为“阿姨”“高级保姆”时,首先要反思自己的工作是否体现出了专业水准,内心对高质量保育工作是否有要求,这是实现优质幼儿教育的前提。然而,目前多数幼儿园里的幼儿教师,普遍表现出偏重“教”的心理,认为保育工作对教师层次的要求是比较低的。这种现象在一些民办幼儿园尤为明显,他们低薪聘请并未受过专业幼教培训的人员做专职保育员,而其主要工作只是做清洁一类的“粗活”,对于幼儿来说,这些保育员并没有发挥教育的功能。
笔者认为幼儿园应该遵从“保育优先,教育其次;保育为重,教育为辅”的教育原则。幼儿园教育目标的特性决定其应是与生活相融的教育,而“保育作为教师深入介入和干预幼儿日常生活的直接途径,也就必然是教师实施此种生活教育的最好途径”。更重要的是,幼儿园“保育工作不仅本身既是教育工作,而且有着狭义的教育工作所没有的特殊价值”,我们应该避免那种“教师在儿童日常生活之外实施教学”——只是为了表演教育,而对幼儿的发展并没有促进作用的形式。笔者确信,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保育工作水准的高低。幼儿教师若要提高教育效果,幼儿园若要提高办园质量,都必须将保育工作放在头等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