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五河县,近年有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通过公安、人社等部门为亲属违规篡改年龄,办理“退休”骗取养老保险金。近期查明,该县共有69人的年龄被篡改,共骗取养老金240余万元,涉及违纪违法党员干部39人。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这起窝案历时数年,当地公安、人社部门均未发现。
一起牵涉人数众多的骗保窝案因为安徽省委第八巡视组发现的一个细节——该县东刘集镇原党委书记丁坤的年龄比妻子陈某小12岁,渐渐浮出水面。在这些领导干部的“带动”下,五河县有人纷纷效仿。为了少缴费并提前退休骗取养老保险金,一些干部有门路的找门路,没门路的花钱买门路,篡改年龄“提前退休”。而骗保案历经数年竟然未被发现,更值得深思。
首先,仔细梳理这起骗保案,可以发现行政机关“自己人”身影,骗保受益者也多为其亲属或熟人,隐蔽性和腐蚀性都极强,不易被发现。据了解,这69人中,包括五河县东刘集镇原党委书记丁坤、县环保局原局长周临川等科级领导干部亲属12人。该县政法系统共有7名领导、民警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帮助妻子变更年龄违规退休骗保。这7人中又有6人先后在公安机关工作,成为执法犯法的典型。也就是说,这些人之所以能够成功突破权力的禁区,源于行政机关内部人员的权力私相授受,相关人员不仅是权力的滥用者,更是利益攸关方。
其次,也说明相关审批程序没有被严格遵守,被人轻易钻了漏洞,打了折扣。户籍年龄关系居民的入学、参军、就业、退休等多项权利义务,变更需经严格审批。从程序上看,篡改年龄骗取养老保险金需经过修改原始档案、更改户籍年龄、通过社保审核等三个环节。五河县涉案人员依靠权力“各显神通”和“暗箱操作”突破层层关卡,让审批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沦为个别人眼中的摆设。
再次,相关监管人员的不作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纵容了不法人员的肆意妄为。安徽纪检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五河县这起窝案历时数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当地公安、人社部门均未发现。而两个单位的纪检部门甚至觉得业务科室办的事,只要没人举报就不好过问,有的发现了问题也不愿主动纠正”。正是这种监管上的不作为,加剧审批权力运行失控的风险,也使造假者胆大妄为,不惜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这起骗保窝案说明,哪里有不受监管的权力,哪里就潜藏着腐败的风险;反腐无死角,反腐的触角必须向纵深处延伸。说到底,基层权力监管不能靠个别人的自觉,只有编织更牢、更密的“牢笼”,监管的“小船”才不至于说翻就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