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拒绝接受执法、殴打辱骂交警、爬车阻碍交通、扬言杀人并烧毁岗亭等一系列任性和充满戾气的行为,这些事就出现在一名刚满17岁的少年身上。近日,吉安市吉州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了该市首例未成年人妨害公务并暴力袭击警察案,被告人小辉(化名)一审被判处拘役3个月。
17岁小伙暴力抵抗交警执法
事情回到6月1日的清晨。在吉安市阳明路与井冈山大道的交叉口,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等候红绿灯,后座上还挤坐了2名女孩。值班交警见状,上前对其依法检查,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由于无证驾驶,年仅17周岁的小辉有些心虚,便试图加大油门想冲卡逃跑,交警遂上前拔掉了其车钥匙。
见逃脱不成,小辉就索性将摩托车推倒在马路上,并对交警恶语相加。为避免造成交通阻塞,交警将其强行带至值班岗亭继续讯问。但小辉拳脚并用对将其带离的1名交警和2名协警进行殴打。
在口头警告无效下,交警当即对其使用了催泪喷雾剂,并在告诫安慰后,用矿泉水帮助小辉清洗。正当对抗的紧张气氛有所缓和时,小辉突然挣脱束缚,向马路中间跑去,并爬上一辆正在路口等候红绿灯的小轿车引擎盖上,并用力踩踏该车的车顶,随后,又跳往后方的另一辆汽车车顶上,交警及时将其拦下。
再次回到岗亭的小辉,不顾交警的开导劝诫,而是大声辱骂、吼叫,并扬言要杀害执法人员的全家,还要烧毁岗亭。交警现场取证后,当日,小辉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吉州警方刑事拘留。
任性少年被判拘役3个月
小辉当天的行为,已造成1名交警和2名协警的手脚轻微受伤,路口单边车辆通行受阻,1名车主还花费了640元修理费。
因案件事实简单,公安、检察机关通过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吉州区法院决定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审理该案。
随后,承办法官主动找到小辉父亲及其村委会负责人,仔细询问了孩子在家庭教育、个人成长、现实表现等情况,并针对性分析其性格养成原因,为庭审帮教做好准备。
在庭审的最后,面对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官的依次帮教,小辉第一次主动认错,“我自愿认罪,我错了。”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懊悔不已。
吉州区法院根据小辉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基于对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考虑,近日决定对其判处拘役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