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三管委社发局,市直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响应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号召,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中小学“假期读好书”活动的通知》(赣教办字〔2016〕32号),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16年全市中小学“假期读好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弘扬井冈山精神。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赣文化的影响力,培养学生文学素养。
4.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弘扬红色文化。
二、活动目的
围绕活动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引导中小学生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井冈山精神,在中小学校营造浓厚的书香校园氛围,促进广大师生养成阅读经典的良好习惯,在阅读中涵养心灵、丰富生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活动组织
2016年全市中小学“假期读好书”活动由上饶市教育局主办,江西新华发行集团上饶市分公司具体承办。
四、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教体局、三管委社发局,市直中小学校根据推荐的优秀图书(见附件),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利用假期时间读好书,并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交流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交流读书心得和读书方法;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写一篇读后感。小学1—2年级学生写一小段话,小学3—4年级学生写一段感言(200字以内),小学5—6年级、初中7—9年级和普通高中学生写一篇读后感。
五、活动时间安排
1.组织开展“作家进校园”活动,邀请知名青少年儿童文学作家开办各种形式的阅读讲座,与中小学生面对面交流。
2.7月至9月:各地中小学校组织中小学生读一本好书,学生撰写感言或读后感,参加征文活动。
3.9月至10月:各地各学校组织学生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10月20日前:各地各校择优推荐征文和读书组织案例参加全市评选。
六、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优秀读书组织案例设一等奖3所(小学2所,中学1所);二等奖5所(小学3所,中学2所);三等奖10所(小学6所,中学4所)。
2.本次活动征文设一等奖20篇(小学1-2年级组、3-4年级组、5-6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各4篇);二等奖50篇(小学1-2年级组、3-4年级组、5-6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各10篇);三等奖100篇(小学1-2年级组、3-4年级组、5-6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各20篇)。市教育局将向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和奖品,向获奖学生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奖证书。获得一等奖学生及指导老师参加第二期励志冬令营活动。
3.11月至12月上旬:市教育局将优秀读书组织案例和读后感推荐至全省“假期读好书”活动承办单位;经择优遴选,优秀组织案例将在江西教育电视台展播,优秀征文将在《小星星》等杂志上选登。
七、读书案例报送要求
1.案例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各县(市、区)教体局、三管委社发局,市直中小学校择优报送至市教育局。
2.案例需要提供视频资料,请将视频资料刻录于DVD光盘后报送,报送时请注明学校、通讯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八、征文要求
1.征文必须是学生阅读所推荐图书的读后感,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结构合理,字数不限。
2.征文必须是学生本人的真实作品,凡在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再参评。
3.各县(市、区)教体局、三管委社发局和市直学校学校要认真组织县、校级“假期读好书”读后感评选活动,各地评比活动由当地新华书店协办。经县(校)级评选后,各地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分组汇总,择优推荐“假期读好书”优秀读后感参加全市评选。
4.鄱阳县、广丰区、余干县、上饶县五个组别每组推荐10篇稿件参评,信州区、横峰县、德兴市、婺源县、万年县、弋阳县、铅山县、玉山县五个组别每组推荐7篇稿件参评,三清山和市直学校相关组别每组推荐4篇稿件参评。
5.征文请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年级、班级、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如有指导老师(限1名),请注明指导老师的姓名。投稿邮箱:820128609@qq.com,投稿时间截止为2016年10月20日。
九、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教体局、三管委社发局,市直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2016年中小学“假期读好书”活动组织工作,大力宣传,在广大中小学生中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广大中小学学生可自愿到当地新华书店购买或到图书馆借阅推荐图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购买。
联系人:孔东海,联系电话:8212928
上饶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