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佛山在线讯 记者邹婷婷、通讯员林建娜报道:开学将近,今日(22日),市教育局对2016年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进行解读,提醒相关家长及学生务必留意新学期助学申报时间。据悉,今年佛山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过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实行应补尽补。
2015年年初,市教育局正式颁布《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完善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办法。同年10月,《佛山市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2015年修订)》出炉,进一步提高特殊儿童少年享受的免费标准。
"目前全市已经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过程的资助体系,尤其是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及十五年残疾儿童免费政策更是在全省领先。"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今日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我市将继续对本市户籍学生就读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阶段15年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补贴,本市户籍所有具备残疾证的适龄对象均可申报,其中也包含外市户籍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中职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少年。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自闭症适龄儿童少年无法获得残疾证,但凭有效医学诊断证明可同样享受到免费教育。据悉,我市今年已实现本市户籍残疾学生"零距离"、"全接纳",未来特殊教育入学率将逐年增加。
"教育资助的不少政策都是需要按学期申报的,学生并非一次申请就能在整个教育阶段享受补贴,因此家长及学生要密切留意,以免错过申请时间。"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对处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有关部门会在每学期对他们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学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上交审核材料,才能在下一年继续拿到补助,确保对其他学生公平、公正。
据了解,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每学期开学后20天内申请;就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秋季开学一周内申请;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则为每年9月20日前;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成人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
记者发现,相比今年的省定标准,我市目前实施的助学办法在覆盖面及资助金额上均高于全省。其中,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我市标准是初中1500元,高于全省标准的"不高于1250元",而中职教育覆盖面更是包括所有具有中职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
本市户籍在园幼儿实行保教费补贴,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补贴3年。其中,禅城补贴600元,南海补贴680元;
本市户籍满3岁困难在园幼儿:同时给予保教费资助,每人每年3000元;
▉义务教育
无论户籍,在校生均免收书杂费,小学每人每年1370元;初中每人每年2276元;
本市户籍困难学生:同时给予生活费资助,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
▉普通高中
本市户籍困难学生免收学杂费;
省内户籍困难学生:同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每人每年2000元;
▉中职教育
全市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籍在校学生(含民办学校、技工学校)免除学费;
一二年级困难学生、孤残学生:同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每人每年2000元;
▉特殊教育
学前教育每人每年8900元,普通高中每人每年4400元,中职学校每人每年4000元;
▉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
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学费及路费资助,专科层次的省内补助4500元,省外补助5000元;
本科层次的省内补助5500元,省外补助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