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湖南省张家界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程丹峰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程丹峰为已落马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江西省原省委书记苏荣女婿。2016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宣布,程丹峰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2年期间,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苏荣担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3年3月)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廖慈祥、范小清、上官建国(均另案处理)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三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7.6万元、港币10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检方指控的程丹峰受贿事实有三项:一是收受江西省吉阳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慈祥所送人民币200万元,并先后向江西省吉安市、江西省财政厅相关领导打招呼,为廖慈祥协调关系;二是收受范小清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7.6万元,为范小清的北京博瑞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收购江西锅炉化工石油机械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江西江联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94.33%股权过程中,向江西省南昌市相关领导打招呼;三是收受上官建国所送人民币共计220万元、港币10万元,接受上官建国的请托,先后找江西省共青城市、抚州市相关领导打招呼,为上官建国在江西省共青城市、抚州市进行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等方面帮忙。
检方另查明,程丹峰于2009年违法收受裘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53.8186万元;2011年违法收受李斌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196.959万元。
案发后,程丹峰退缴赃款人民币550万元,同时,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中扣押程丹峰人民币800.35万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1970年出生的程丹峰,1992年参加工作,长期任职于财政部,后于2011年7月调至湖南,任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2年10月起任张家界市委常委、副市长,至其案发时,程丹峰并无江西工作履历,但其所有被指控的受贿犯罪,人物关系全部在江西。此其间,也系其岳父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时。
检方认为,被告人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书记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廖慈祥、范小清、上官建国谋权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程丹峰利用影响力受贿人民币947.6万元、港币10万元,以及违法所得的753.5276万元,应当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程丹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程丹峰还进行了最后陈述。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